惠湾教〔2015〕99号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儿童入读普惠性
民办幼儿园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民办幼儿园:
根据市政府《惠州市儿童入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工作方案》精神,为做好2015-2016年度入读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儿童的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区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3-6周岁儿童。其中已申请困难家庭儿童资助的,不重复申请普惠性规范化民办幼儿园补助。
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界定:符合我区普惠性收费标准的民办等级园(区一级以上)或规范化幼儿园列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非规范化幼儿园不列入补助范围。
符合普惠性收费标准的民办规范化幼儿园有如下10所:澳头实验幼儿园、海贝贝幼儿园、小太阳幼儿园、小博士幼儿园,霞涌新蕾幼儿园,西区阳光幼儿园、欢乐岛幼儿园、熊猫幼儿园、育新幼儿园、惠恩幼儿园。
二、资助标准
按照每生每学年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每生每学年只享受一次补助。
三、工作程序
(一)幼儿家长申请。
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于11月5日前填写
一:非惠州市户籍幼儿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与准备。
1.《惠州市儿童入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申请表》一式2份。(幼儿园发)
2.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一式2份
3.持户口簿复印件、(孩子和父母双方户口复印件)一式2份
4.居住证复印件、(惠州以内的居住证明或者房产证明)一式2份
5.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限惠州地区社保)
6.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一式2份
7.家长准备一张惠州市内中国建设银行账号卡。(如没有建行卡,请速到建行办理一张)
二、惠州市内户籍儿童须提供:
1.户口簿复印件(孩子和父母双方户口复印件)一式2份
2.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各一式2份
3.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一式2份
4.家长准备一张惠州市内中国建设银行账号卡。(如没有建行卡,请速到建行办理一张)
5.《惠州市儿童入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申请表》一式2份
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式2份向所在幼儿园提交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本学年度资助资格。
(二)幼儿园审核。
幼儿园审核后将有关原件返还给幼儿家长,在复印件上签上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幼儿园公章。
(三)幼儿园公示。
幼儿园将符合条件的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内公示5天。
(四)幼儿园上报材料。
幼儿园在《惠州市儿童入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填报《惠州市儿童入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名册》,在11月15日前一式一份报区宣教局审核汇总。同时把《惠州市儿童入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名册》和公示相片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ubinchen@126.com。
(五)区宣教局审核确认。
区宣教局审核幼儿园报送的材料,确认补助对象,造册后报送区财政部门核准。
(六)区发放补助资金。
区财政局将补助款直接转到受资助人父母的银行账号。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让教育惠民政策惠及有需要的人群。各幼儿园要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所有学生和家长,做到应补均补,不漏一人。
(二)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发现幼儿园和家长弄虚作假骗取补助,将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理;发现工作人员协助幼儿园和家长弄虚作假骗取补助或明知幼儿园和家长弄虚作假骗取补助知情不报,将对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陈旭斌 联系电话:5568162)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宣教局
2015年10月26日